电影《喜剧之王》遭遇“同名”烦心事
2024-10-30
由周星驰、莫文蔚、张柏芝等主演的喜剧电影《喜剧之王》于1999年上映后迅速火遍大江南北,时至今日,该电影依旧被人津津乐道。然而多年过后,该电影出品方却又打起了官司,这是怎么回事? 因认为广州正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(下称正凯公司)、李力持共同启动的电视剧《喜剧之王2018》(下称被诉作品)拍摄计划及相关宣传等行为,容易使相关公众误以为该电视剧为《喜剧之王》的延续或者续集,相关行为涉嫌构成仿冒混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,《喜剧之王》版权方星辉海外有限公司(下称星辉公司)将对方起诉至法院并索赔经济损失1元。近日,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,认定《喜剧之王》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,二被告实施的被诉